【双狼组】圣主如此爱我

*没营养的原作向短打,没有剧情,无差

*漫长等待叙拉古二期的日子里只能靠炒冷饭维生,bgm《在》-草东没有派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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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。

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,就要常作准备,

以温柔、敬畏的心回答各人。

——《圣经》



    凌晨三点我被没关的窗子热醒。离我最近的东西是打火机,笨重而无用,大拇指腹磨红了也没见火星冒出来,反而在我快放弃的时候嚓一下亮了一片,差点烧到眉毛。我回头看她还在皱巴巴地睡着,侧卧把毯子揉成一团抱在身前,像新生儿不忍离开母亲的乳。我躲到阳台上抽烟,阵阵夜风带着热量吹过来,大腿上出汗的地方却颤抖着一阵凉。脑袋从太阳穴开始疼,失眠的晚上难免会出现临死前一样的走马灯,但一想起白天我把那具尸体扔进垃圾箱里,我甚至开始隐隐萌生出呕吐的欲望,不过除了感冒药和胆汁我什么也吐不出来。

    我如何也想不到我们为何会到这个地步,我指的是同流合污。两个从小因独生而被当作男继承人培养的女孩喜欢女人是正常的,两个心怀鬼胎的青梅滚到床上也可以被原谅,但我想我可能没什么立场和她一起鬼混。廉价而油腻的披萨,临期苏打水,贴着两元店标签的牙刷,我们的确混得像穷鬼一样。不过我并不怀念锦衣玉食,她也是,我想我只是不想活得像个三流货色。

    有时我会想自己做的是否正确,但那帮老东西的确已经被挫骨扬灰,家族铭牌挂在我的脖子上,偶尔拉普兰德会觊觎这个玩意儿,我把她的枪抵在自己下颌,从脑后揽着她接吻。从这点来想,事实上我是爱她的,并不是什么两个天才的恋爱博弈,也非即兴的逢场作戏。前一天管家给我的白西装上别了朵蓝玫瑰,后一天还要多谢它,我的胸口免于灼伤。她在废墟之前等着我,说如果走出来的是别人,她就会杀死德克萨斯。

    她穿着一身朝圣者的服装接受了那朵叶片沾上火星的蓝玫瑰。

    拉普兰德说那天我们或许可以在那堆灰烬附近做,但再待下去她就要重新洗一次头。

    好吧,至少在搞清楚我到底想怎么办之前,我暂且爱她。

    刚才做完之后她要求我明天陪她去教堂。叙拉古的家族以最虔诚的言语供奉神灵,实则耍着阳奉阴违的把戏继承中世纪教廷的衣钵。我晓得她不是真心信基督,甚至在很久以前,我们在撒丁岛跟随家族度假时,她闲得无聊就把《圣经》撕碎,喂给草坡上的山羊。而很久以前,我惧怕山羊。她就坐在石头上晃着双腿,暧昧地嘲笑我,切利尼娜,你怎么像个哥伦比亚大兵一样,打架厉害得很,胆子小得像麻雀。她说,我要惩罚你,把我抱到山羊的背上去。我像个仆从一样很听话地照做了。她被修身的长裙包裹着,绿松石项坠在岛屿多余的阳光里熠熠生辉。我为了防止山羊乱跑,把领带系在山羊的脖子上牵着,右手护着她的腰。如果我们再大一些,这幅画面似乎可以描述成优雅的女皇被骑士所拥护,但当时我们不过十二三岁,便滑稽得像在扮演堂吉诃德和桑丘。山羊悠闲地在绿油油地草坡上嚼着《圣经》,我却感觉自己那时更像个逃兵。

    尽管如此,她还是会在杀人之后虚情假意地说着“愿主保佑”,如同拉特兰人。我常常让她别废话,因为那不过是工作,但她总在不解风情地消磨我的耐性。

    无法想象我因为爱上疯子而变成了疯子。我无心成为什么大人物,我只不过是想结束这荒谬的一切,和曾经自己的家族为敌,和现在的叙拉古为敌,都无所谓,但一想到必然与她为敌,我就不自觉地会把手心攥出几个指甲印来。

    希望我死后做个魔鬼,投胎投到禽兽身上。至少禽兽不会因为天气预报明天有雨发愁。

    她醒的时候我一支烟已经抽完了。烟味没怎么进过我的呼吸系统,多数时候是烧完了就掉到楼下水泥地上。她只穿着内衣从背后抱住我,唯一留着长指甲的小拇指坏心思地在我腰上磨,仗着她知道我不怕痒也不嫌她烦。瞬间我心里涌上一股热切,影影绰绰出现了一些出于本能的亲昵欲望,但它们再一次被我及时收敛了。我仿佛陷在与她的如火如荼之中自欺,以种种冷淡的回应营造我们并不相爱的假象,避免日后有一天可能在亲手杀掉她之前有自杀的冲动。

    明天我们做完礼拜,就去你喜欢的那个酒馆喝威士忌。她冰冷的手抚上我的胸膛。

    四十三度的艾雷岛的乐加维林。我偏爱这种酒的风味,入口时如同海盗在味蕾中掠夺。海风和蜜饯,生蚝与金属,柑橘与烟熏,焦糖与朽木,多变得复杂,当她等冰融化再把这杯油状液体倒进喉咙时,我察觉到一种侮辱品酒的艺术感。然后她笑笑,说,她在侮辱它的标签。

    我有一种预感,她有一种料到我离开的预感。

    她说,每次你答应我的提议时,我都如此爱你,德克萨斯。

    她曾说,如果你愿意听听我的提议,我会更加爱你,切利尼娜。



    跟她来教堂是个错误而合理的决定。错误在瓢泼大雨毁了我们刚洗的头发,合理在昨天是星期六。那哥特式的建筑像极了很多烂俗剧情里让人死心的地方,却显得太过随意,甚至没有一个教士抬头,只有房间中央吊顶的烛灯明晃晃地看着她虚假地祈祷。

    那天雨下得浑身粘腻。我问她为什么一定要来礼拜,她说只是为了让上帝看看她的十字架。

    和娴熟的杀人艺术家留下标志一样,那代表她在上帝手里抢人命。

    主是圣明的,她说,他如此博爱世人,也同样会宽恕我替他施加惩罚的行为。

    教堂后面是个停车场,她挑了辆最破的,枪口隔着玻璃顶着司机的脑袋,打开门把人拽出来甩在地上。那辆引擎一直嗡嗡响的快要散架的老爷车,打了三次火才发动起来。拉普兰德热着车靠在椅背上抽我的烟,她说,要是你不怕死,我就一脚油门踩到那儿去。我说你敢。她把烟随手摁在车窗上熄灭,用枪铿地一砸,玻璃落了个稀碎的下场。烟被丢进水洼里,开始被灰头土脸地泡烂,她把枪扔给我,左手在窗沿上搭着,单手转着方向盘把车开了出去。

    没人会信我们曾经多么有素质地在最高等的院子里活着。

    她是对的,事实上和一只钻进仓库天天吃乳酪的下水道老鼠没什么区别。

    酒馆今天歇业。街上大部分商铺都歇业,如果不是歌舞厅的红色灯牌太显眼,很难不让人认为这是二战前的黑白默剧。我打着伞,从把她往伞底下扯到放弃管她也不过用了二十秒。

    踹门进去吗,德克萨斯?她像是在征求我的意见,如果她的手没放在门锁上的话。

    有些奇怪,但我不完全惊讶。我们不是什么贵客,却还是有人在专门等待着。我看到眼前这台即兴剧的第一反应是把门关好,把外套搭在门把手上当门闩。你开车的时候从来不看路吗,拉普兰德?我的手揽过她的腰,另一只手拿起桌上的一瓶朗姆酒,目光扫到标签。

    因为我知道有些人出门会不看黄历。她听上去很兴奋。

    于是我反手把酒瓶砸在了旁边那人的脑袋上,顺便用腿礼貌地让他躺下。

    情况能应付,但她肩膀中了一箭。扎得不深,不过一直在流血。她说着不碍事,简单撕了块布包了包,翻进吧台找酒。我常喝的那种放在最显眼的位置,所以我知道她在大费周章。她打开冰柜,我劝她放弃不必要的仪式感。但她还是从底下找到了调酒师的工具,坐在椅子上煞有介事地开始雕一颗冰球。血从她肩膀淌到手腕,最后我得到的是一颗充满腥味的红色冰球,我问她这算是什么,她笑了笑,说,火星吧。

    威士忌倒进玻璃杯,逐渐破坏并化解着那颗不明不白的星球。她也给自己准备了冰块,酒杯里倒满了香槟——开瓶时的沫子流了一地。那杯子在我手里转了几转,握了几握,我第一次等到冰化才把酒喝掉,连同她的血一起。她凑过来向我索吻,我仿佛从未如此愉悦地同她亲热,除却十几岁的时候在山羊旁边,她为了奖励骑士而吻了我的脸颊。

    然后我们默不作声地喝酒,那瓶香槟比我想得要少,又或者她喝得比我想得要快。

    它还在流血呢,她指了指自己的伤口,或许我该去抢家药店。

    世界上不会有比这还烂的理由了。但我默许了,她如她说的那般满意我的同意,侧过身来舔了舔我的嘴唇,手似乎在我腰间摸索着什么。她的发尾有意从我指间溜过去了。

    她挪开我的外套,进了雨里。我也只回了这一次头,接着从架子上拿下更多的威士忌,一瓶接着一瓶,桌子上是化了一滩的冰水,脚边是东倒西歪的尸体和黏糊糊的血水。喝完那个牌子的威士忌,我趴在桌上睡着了。

    醒来的时候店门口有警察。他们蠢到误以为我是帮派火并的受害者,来询问我的情况。

    没什么,我说,只是有贼偷了我的钱包。

    我披上外套,拿起雨伞往门外走。一摸口袋,便回头跟他们摆了摆手。没事了,我模仿庸俗的醉汉远远地喊着,那个贼还了我点儿值钱的东西。

    是他妈的十字架。圣主保佑,我啐了一口,你他妈换了个人替你收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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